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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共享居住”新模式

作者:Admin 日期:2022-07-22 点击: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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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老年人而言,“共享”是维系社会关系、持续自我认同、个人价值实现的重要方式。面向老年人的“共享居住”变得不只是一种空间组织形式,更是 一种对老年人生活方式、社交关系的积极介入手段。
共享建造:集体自治的联建住宅(co-housing)。联建住宅(co-housing)也称合作居住社区,其特点在于居民协作参与整个住宅实践过程,是一种贯穿社区全生命周期的高度共享模式。它具有以下四大特性:(1)居民参与策划、规划设计全过程,是项目的决策者;(2)设计以邻里生活为导向,将社区生活作为居民日常的重要行为考虑;(3)项目内共享的功能(如厨房、餐厅)极为重要,空间占有率也较大;(4)居民以某种约定的形式联合实施对项目完全独立的管理。
由于联建住宅鼓励居民日常互动和非正式的互助,对于老年人群体来说,可以有效促进他们的交往和社会融入,因此是一种被认为可以提升老年人健康度和幸福感的社区形式。
基于空间组织模式,可以将国外老年人的联建住宅大致分为代表性的两类。1、 分散式布局。例如丹麦艾尔巴尔肯联建住宅,该项目主要住户为空巢的活力老人,出于原居安老和协作互助的目的,这些居民基于股权众筹对社区进行联建自治。项目中每个家庭的居住空间相互独立,但整个社区主入口处仍然设置有一个面积约为150㎡的 共享活动中心,由5位居民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协调组织活动。丹麦的家庭照护系统可以通过上门服务有效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社区居民之间建立起的友谊和互助,也可以作为照护服务的有效补充。2、集中式布局。与分散式的布局不同,集中式老年人联建住宅的建筑布局更加紧凑,住户的社交关系也更为紧密。这种形式鼓励老年人从房间走出来,强调集体对于社区生活设施的共享,因此往往在建筑中利用较大的面积,设置专门的共享服务空间和活动空间。

现阶段,面向老年人的“共享居住”形式在我国还未形成深入的观念,相关实践也处于起步阶段,政策上也未有明晰的界定和引导。在共享时代来临之际,我们需要广泛借鉴国外发达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国社会和经济现状,灵活运用多种共享形式,从空间设计、运营模式、政策法规等方面,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老年人共享居住创新模式,以推动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升、社会资源的高效利用与养老建筑产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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