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老年健康保障体系经历了两次调整:第一次是将在医院长期“压床”的患者分流到护理院;第二次是在1980年,政府在全国实行“家庭和社区照料”计划,开始强调家庭与社区照护的重要性,使养老模式由机构养老转向社区养老,社区照料也成为澳大利亚老年人目前首选的养老方式,其主要养老模式是居住式和居家式照护服务。
居住式的服务对象是经过评估无法在家进行生活的老年人,居住在养老院、老年公寓或康复中心等。居家式的服务包括提供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服务以及对相关服务的延伸照护和护理。1997年,《老年保健法案》的通过,不仅为老年人的保健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还明确了政府职责。其最主要的特点是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竞争机制,使服务提供者通过竞争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政府支出。
澳大利亚拥有较为健全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全面养老金制度、职业年金制度和个人储蓄性商业保险制度3种保险制度维系养老保险体系的正常运行,医疗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
在提供服务方面,澳大利亚的老年护理院采取分等级的护理方式,设立了老年照护评估组,对老年人的医疗需求和心理需求进行评估,找到最适合老年人的照护方式。